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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第二批)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3264

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

根据《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本年度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第二批工程博士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

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第二批)》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材料

考生必须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方式进行报名,要求提交以下清晰、详实的报名材料,最晚于525日下午5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研院研招办邮箱(fudangyy@fudan.edu.cn),并在该日期前将填写好的纸质版报名和申请材料邮寄至工研院。52524前如未收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则报名无效。

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在提供电子版的同时,请将纸质版邮寄至工研院。

1《复旦大学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论文摘要);

6、推荐信原件:含所在单位推荐信1封、具有正高职称(正高职称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的专家推荐信2封(须两位专家亲笔签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用提供单位推荐信,但必须提供专家推荐信。

7、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一般不少于3000字)。

8、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雅思等英语能力证明复印件;各类专业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以不提供);

9、其他可以证明考生与报考类别相符的能力证明材料。

(三)材料审核(初审)

1、学院会对考生递交电子版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审核。

2、评审专家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内容、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全面评定。科学研究计划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和工程实际,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高层次人才奠定基础。

3、考生通过材料审核后,学院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考生参加考核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明等原件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已提交原件的除外)。

(四)复试考核

1、我院对通过初审的工程博士考生集中进行考核。

2、考核采用面试(含英语、专业知识)的方式。

学院组织专家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给出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计算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复试专家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成绩、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宁缺毋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5641275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Emailfudangyy@fudan.edu.cn

咨询网址: 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www.gsao.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