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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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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细则


近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了《复旦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复旦大学关于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为使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

2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应采取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的做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不超过12

3认真做好招收本校推荐生的选拔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做好选拔和招收其他高校优秀推荐生的工作,以改善和优化生源结构。

二、推免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各下属院所院长、所长、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名单附后)并组成考核选拔小组。

三、招收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条件

参见《复旦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第二条。

四、面试考察主要内容

1.英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综合水平。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部分学科有上机考试。

五、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

1920日前,公布学院接收推免免试研究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细则。

2928-930欲报考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并已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1017日前,各招生专业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对被推荐者进行业务考核和选拔,确定拟接收名单报学院。学院汇总后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归档。在此期间,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有关手续的学生注意及时登录该系统和本人提供的联系邮箱查看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

六、其他事宜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报推免生考生应当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3、拟录取后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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