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0年度招收博士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拟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和纪检工作

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学科有关专家组成。

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招生纪检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研究院党委委员、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成员等组成。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

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存在亲属回避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主动向纪检工作小组申报并进行回避。

二、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按《复旦大学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由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公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年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要求,符合博士生报考资格以及复试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考核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研究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研究型优秀人才。

(二)成立复试小组

研究院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研究院下院所学科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含)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原则,严格把好复试的质量关,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的内容,负责复试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对考生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同时重视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复试内容包括:

(1) 英语口试,复试时间5分钟左右; (2) 专业能力口试(包括: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考查),复试时间15分钟左右。

面试使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线面试管理系统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各项复试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普通招考博士生的总成绩包括英语口试、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考查成绩。其中:英语口试占10%、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占90%,复试总成绩=英语口试成绩*10%+专业基础科研能力成绩*90%

五、拟录取

1、学制4年,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3年毕业。

2、综合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分配给导师的招生名额、复试总成绩排序情况,择优确定考核通过名单及候补名单,提交研究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复旦大学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

2020525